拍卖会“恶意串通”被罚两千多万,相关部门回应→
2022-04-13 11:01:06 来源:
环评被省级主管部门退回的河南沁阳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在2018年7月份举行了工程调蓄湖砂砾石的拍卖会。拍卖会后,13名直接或间接参与拍卖会的人员,因恶意串通被罚款,罚款总额达2000多万。
被处罚人之一的沁阳市民梁兴谱,被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209.25万。近4年来,梁兴谱一直在向各方申诉,他表示本人并没有报名参加砂砾石的拍卖会,也没有参与恶意串通,却被认定为竞买人进行了处罚。
对此,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有对有错,最终由法院来裁决。针对梁兴谱的处罚决定,多个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并维持了处罚。
位于神农山脚下的调蓄湖规划位置
调蓄湖砂砾石拍卖会
事情要从沁阳市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的调蓄湖说起。为了解决沁阳北部工业园区的用水问题,沁阳市计划从济源河口村水库引水,引水工程的调蓄湖,设置在沁阳市神农山景区停车场东侧。
调蓄湖规划地点遍布砂砾石
调蓄湖的开挖会产生砂砾石,这些砂砾石是制作建材的绝佳材料。2018年6月8日的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显示,调蓄湖开挖产生的砂砾石,要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同年的7月26日9时,沁阳市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调蓄湖砂砾石拍卖会召开。93万立方米的砂砾石,最终被竞买人曹海波委托的李明山以最高应价每立方米9元的价格成交,总标的837万元。
拍卖会后,有关部门怀疑直接或间接参与拍卖会的13人“恶意串通”,由当时的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罚款总额2000多万,其中梁兴谱被罚209.25万元。“总标的800多万,罚款罚了两千多万。”对于如此高的罚款金额,梁兴谱表示不解至今,没有缴纳罚金。
2022年3月18日,顶端新闻记者在上述调蓄湖规划位置看到,这里遍布砂砾石,已被开挖约数米深,但调蓄湖并未建成。“这些砂砾石一方现在能卖几十块。”附近景区一保安说。
当事人梁兴谱在规划调蓄湖现场
自述未报名拍卖会被认定为竞买人
梁兴谱被罚款209万,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处罚决定书上给出的原因是:梁兴谱借给竞拍人张小车250万,且他的父亲和其他竞买人商量在拍卖中串通。
2018年那场拍卖会的前一天,经营砂石场的张小车将400万保证金交到了交易中心并报名参加竞拍。“我借给他钱让他报名,他拍卖成功了我们俩说好一块经营。”梁兴谱说。
但在拍卖会上,张小车觉得工期太短就放弃了竞拍。梁兴谱认为,他和张小车之间是正常的借款合作关系,他并没有报名参加拍卖会,为什么要以竞买人的身份被处罚呢?
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梁兴谱与张小车共同出资参与竞买,在张小车放弃竞价的情况下,以梁兴谱的父亲等人参与串通为前提,在其他人竞买成功后,梁兴谱以竞买人的身份入股,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我是7月27号拍卖会第二天后入的股,这就属于商业行为了。”梁兴谱说。
根据与父亲的通话记录被认定参与串通
处罚决定书上,对于梁兴谱的父亲等人串通一事有这样的描述:2018年7月25日下午,梁兴谱的父亲得知了其他竞买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当晚,多名竞买人参加的拍卖串通会上,有人提出给每位竞买人80万让其他人放弃竞买。
7月26日早上,参与竞拍的多人到沁阳市水南关转盘处领钱。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此时梁兴谱的父亲打电话告知他领钱一事。拍卖会后参与调查的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苗蔚表示,这些内容有通话记录为证,虽然没有通话录音,但梁兴谱的父亲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了这一事实。
当年9月20日的关于梁兴谱父亲的询问笔录显示,“打完电话后梁兴谱就去了,现场什么情况我就不知道了。”
2022年3月22日,梁兴谱的父亲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这样的笔录是在他每天都被有关部门询问的情况下做出的,“当天我和他们还吵了一架,最后说了一句‘你们想咋写就咋写,我签字’的气话,笔录上并不是事实。”
对于其父亲参与的竞买串通一事,梁兴谱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最开始并不知情,且他也没有参与7月25日下午的竞买串通会,更没有在7月26日早上去领取串通的钱款。
有类似行为的人被撤销处罚
因为不认可处罚决定书后,梁兴谱开始了行政诉讼,但一审二审均败诉。2020年9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指定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法院维持了2018年年底的处罚。
梁兴谱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和他有类似行为被罚209.25万元的李某,通过诉讼撤销了处罚。
顶端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2021年3月15日的一则判决书驳回了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沁阳市监局)对于李某的处罚,而李某在沁阳市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调蓄湖砂砾石拍卖会后,被沁阳市监局以“实际竞买、参与串通拍卖”为由,做出了行政处罚。
判决书显示,李某给一位竞拍人借款200万元,二人约定竞拍成功后李某可以帮忙销售砂砾石。2018年7月25日下午,李某冒用竞买人身份,参加了有多名竞买人参加的拍卖串通会,并向拍卖会上竞拍成功的人入股经营。
2020年,沁阳市监局决定对李某罚款209.25万元,李某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定沁阳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2021年3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进行终审判决时维持了原判。
对此,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实撤销了该局对李某的处罚。但对于梁兴谱的处罚,他表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有对有错,最终由法院来裁决。
沁阳市神农山景区东侧的调蓄湖规划地点
供水工程环评未通过
梁兴谱称,拍卖会进行时,沁阳市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项目并没有经过省级部门的批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6月6日发布的一则环评公示,证实了这一点。
该公示显示,《河南省沁阳市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主要存在立项依据不明确、调蓄湖位于神农山风景名胜区、工程内容介绍不全面等问题。
2019年3月26日,因为该工程调蓄湖、管线位于神农山风景名胜区二、三级保护区内,且神农山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工程环评再次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退回。
为何环评未通过便开始拍卖调蓄湖的砂砾石?时任沁阳市水利局局长的赵三才3月28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环评确实没有通过,但前期的“立项、科研都批了,批复了以后施工可以招标。”他同时表示,环评没有批复不能开挖调蓄湖。
调蓄湖规划在景区内部,“必须有国家住建部门的批复才行。”赵三才说,在他任职水利局局长期间,该调蓄湖没有开挖。
沁阳市水利局现任局长杨志明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目前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的环评仍然没有通过,工程也没有进行。至于2018年的砂砾石拍卖会的情况,他表示2019年他才上任不太了解情况。
3月29日下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评价处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工程开工之前需要通过环评手续,如果没有手续则属于未批先建。但2018年的砂砾石拍卖行为是否与工程开工行为产生了关联还不清楚。
回应:不认可处罚可以打官司
针对209万的处罚,沁阳市一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准备进行处罚时,政府部门对梁兴谱、李某二人是犹豫的,毕竟两人都没有报名参加拍卖会,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处罚了。
上述参与调查竞买串通一事的工作人员苗蔚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们调查此事前,公安部门也对当事人做过询问笔录,后来公安部门认为不属于犯罪,便交由工商部门进行了处罚。
苗蔚表示,所有的证据都在询问笔录里,“这么大的案,不是别人干的硬说是人家干的也不行。”
3月22日,时任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杨卫峰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目前他已经调走,且事情过去了几年已经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如果梁兴谱不认可处罚决定书,“打官司就行了。”
3月29日,顶端新闻记者拨通了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人的电话,但他表示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顶端新闻记者通过短信将采访内容发送给他,但未获回应。
3月29日下午,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梁兴谱的处罚决定,多个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如果需要详细的案件办理材料,可以到该局进行查询。
追踪丨拍卖会“恶意串通”被罚款,为啥罚我不罚他?
近日,顶端新闻报道了焦作沁阳市民梁兴谱称没有报名拍卖会,却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恶意串通”为由罚款209.25万元一事。
对于此处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19年做出了维持处罚的判决。但在另外一位因同样事由被处罚的市民进行行政诉讼时,该法院却做出了撤销处罚的判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同样的案件做出了不同的裁决,说明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同案同判的要求。
未报名拍卖会被罚209万
2018年7月26日,沁阳市召开了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调蓄湖砂砾石拍卖会,93万立方米的砂砾石,最终以最高应价每立方米9元的价格成交,总标的837万元。
会后有关部门怀疑直接或间接参与拍卖会的13人“恶意串通”,由当时的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罚款总额2000多万,其中梁兴谱被罚209.25万元。
梁兴谱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当时并没有报名拍卖会,只是借款250万元给其中一个竞买人,并约定竞拍成功后一同经营。
因为不认可处罚决定书,梁兴谱开始了行政诉讼,一审经过博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2019年焦作市中级人员法院做出了二审判决,维持了209.25万元的处罚。
2020年9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指定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法院再次维持了处罚。
类似的行政诉讼案件,却有不同判决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和梁兴谱有类似行为同样被罚209.25万元的李某,通过诉讼撤销了处罚。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1年3月15日的一则判决书,驳回了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沁阳市监局)对于李某的处罚,而李某在沁阳市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调蓄湖砂砾石拍卖会后,被沁阳市监局以“实际竞买、参与串通拍卖”为由,做出了行政处罚。
判决书显示,李某给一位竞拍人借款200万元,二人约定竞拍成功后李某可以帮忙销售砂砾石。2018年7月25日下午,李某冒用竞买人身份,参加了有多名竞买人参加的拍卖串通会,并向拍卖会上竞拍成功的人入股经营。
2020年,沁阳市监局决定对李某罚款209.25万元,李某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定沁阳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之后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3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进行终审判决时维持了原判,撤销了李某的处罚。
行政法教授:应同案同判
针对焦作中院的两个判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同样的案件做出了不同的裁决,说明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同案同判的要求。
对于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的环评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退回,当地便召开了工程调蓄湖砂砾石的拍卖会,周伟教授表示,在没有通过环评的情况下,拍卖是非法的,是不可能实施的。由此举行的拍卖因自身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不可能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拍卖机关进行违法拍卖,行政机关出面处罚,还有存在钓鱼执法嫌疑,属于滥用职权。
4月7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将情况反映到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表达了采访意愿。4月12日上午,该法院宣教处工作人员表示,李某的处罚之所以被撤销,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认定他是竞买人,但梁兴谱则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是其中一个竞买人并且有串通行为。